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土地价款税务机关审查的2个要点
2023-03-28 作者:土地增值税网 来源:土地增值税网
1. 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二条
(1)同一宗土地有多个开发项目,是否予以分摊,分摊办法是否合理、合规,具体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2)是否存在将房地产开収费用记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以及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情形。
(3)通过审查土地交易的证明文件以及会计凭证,看企业的地价核算是否真实,是否将不属亍地价款的部分(如招待费等)也计入了开发成本。如果纳税人同时建造自用房屋以及徃售房屋,是否将自用房屋的部分成本分摊到徃售房屋的成本中去。
2.国税发〔2007〕132号
第三十条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是否获取合法有效的凭证,口径是否一致。
(二)如果同一土地有多个开収项目,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分配比例和具体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是否含有关联方的费用。
(四)审核有无将期间费用记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情形。
(五)审核有无预提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六)比较、分析相同地段、相同期间、相同档次项目,判断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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