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2023-04-03    作者:土地增值税网    来源:土地增值税网

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图1

一、取得使用权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即转让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包括契税。
(二)不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关的税金。(广西、贵州)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了实质性的土地整理后转让
第四十七条 叏得土地使用权后迚行了实质性的土地整理、开发,但未建造房屋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其扣除项目如下: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包括契税。
(二)开収土地的成本。
(三)加计开収土地成本的20%。
(四)不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关的税金。(广西贵州)


三、房地产企业销售在建工程
(三)房地产开収企业叏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的,其扣除项目总金额按本办法第三十七条(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进行确认。贵州


第三十七条 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包括:
(一)叏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四)不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加计扣除,是指按本条(一)、(二)款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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