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产权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

2023-03-29    作者:土地增值税网    来源:土地增值税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1)规的“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情形,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对于资产组合中包含的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转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请注意整体产权转让与整体资产转让的性质区别和税务处理差异。企业整体产权转让,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是指一家企业(简称转让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人股其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

友情提示
    对于收购企业,特别是以开发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收购企业整体资产与收购企业整体产权虽然目的相似,但因两者在性质上有根本差别,所以适用的纳税政策也大不相同。
    企业整体产权转让的转让对象是企业,从性质上来说属于企业股权转让;而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转让对象是企业的整体资产,可以看作企业的一项资产投资活动,是企业将自己的全部净资产投资换取股权或部分非股权的行为。
    企业整体产权转让的内容是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劳动力,四者缺一不可; 而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内容是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企业整体产权转让中,买卖双方以转让企业和接受企业的投资者或上级主管部门为主;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中,买卖双方则以转让企业和接受企业的管理层为主。整体资产转让后,转让企业仍然存在。
    企业整体产权转让后,转让企业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由转让企业和接受企业协商确定;而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后,转让企业继续存在,只是改变了经营类型,由原来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转化为从事投资经营活动,其投资者、股东结构可以不变,特别是作为独立纳税人的法律地位没有改变。
    整体资产转让中,接受企业支付的对价除股权外若还有其他经济利益,则其中包含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转让行为转让方可能要计算缴纳增值税,转让企业产权则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征收增值税,该规定突破了产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明显界限,具体实务操作仍需注意相关联的条件是否满足。

整体产权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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