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税清算中对费用与成本混记的情形审核的重点分析

2022-12-14    作者:土地增值税网    来源:土地增值税网

土增税清算中对费用与成本混记的情形审核的重点分析 图1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费用性质的支出与成本性质的支出在计算扣除金额时处理方式不同,因此要严格区分。审计人员要根据企业的“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等科目,逐笔审核进行区分,并形成完整的清理表格,作为项目的清算附列资料。
   建议审计人员在审核时,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审核“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易与“期间费用”科目混淆。例如,将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记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如果混有期间费用,则需要按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其次,审核是否有利息记人了“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企业在日常核算时,因种种原因,将部分利息记人“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对此需要按政策规定进行归集,归集后视具体情况予以据实列支或比例列支。
   最后,审核是否将营销费用记入了“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企业在日常核算时,由于支出业务较多,一些支出容易出现科目错记(混记)。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售楼处等营销设施发生的装修成本、费用等直接记入了“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对此需要按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上述费用与成本性质划分还可以直接依据各个扣除项目的票据进行明细审核,审核的结果要做出说明或者制作《费用与成本性质支出调整表》(见前述各类明细审核表格),作为清算附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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