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多项目土地成本如何分摊
2022-10-12 作者:土地增值税网 来源:土地增值税网
基本情况:某房地产公司2010年8月12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面积9.6万平方米,出让价款50237.4万元,成交楼面单价每平米0.24万元。交土地出让总价款50237.4万元,取得《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529.1万元,取得《辽宁省非税收入统一收据》;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配套费契税2150.7万元,取得《税收通用完税证》,合计55917.2万元。
2010年10月2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10xx43号),项目名称:北区一期,用地面积9.6万平方米,建设规模17.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容积率3.1;2011年6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10xx01号),项目名称:北区二期用地面积:9.6万平方米;建设规模9.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9.4万平方米;容积率1.7。
该公司自行清算时按规划许可证分两期,但因规划许可证并未明确各自占地面积,所以,平均分配土地成本。
根据该公司提供资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直接明确各期占地面积,但明确两期建设规模及容积率,根据占地面积=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公式,计算北区一期占地面积=12.7/3.1=4.1万平方米,占总占地面积43%;北区二期占地面积=9.4/1.7=5.5万平方米,占总占地面积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