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怎么确认?
2022-09-23 作者:土地增值税网 来源:土地增值税网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认
(一)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局关于营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人为不含增值税收人。《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人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人扣除项目。
一般计 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 税方法 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收入不含增土地增值税应税方法简易计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值税
预征依据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
(二)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四条“关于营改增前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计算问题”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后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按以下方法确定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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