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土地补偿安置费(房屋)支出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2023-03-28 作者:土地增值税网 来源:土地增值税网
目前大数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开发用地为净地,不存在单独支付土补偿安置费等问题,一些老项目及少数特殊项目则存在这个业务环节。具体业务序是:地产企业在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后,即进人拆迁、安置程序。
拆迁方式一般有两种: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后自行拆迁;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拆迁公司进行拆迁。
安置补偿方式一般有四种:
①货币补偿;
②实物补偿;
③货币加实物补偿;
④回原地返还面积等。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关于“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的规定,房屋拆迁、安置环节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属于“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计入开发成本。
在实务中,房屋拆迁、安置环节发生的主要成本费用包括拆迁安置补偿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拆迁补偿资金概算的0.3%)等,在财务核算上应记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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