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土地增值税清算后企业所得税应退税款计算

2023-03-14    作者:土地增值税网    来源:土地增值税网

【案例分析】土地增值税清算后企业所得税应退税款计算 图1

A房地产开发公司20x4年1月开始开发某房地产项目,20x6年9月项目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整个项目共缴纳土地增值税1100万元,其中20x4年至20x6年预缴土地增值税分别为240万元、300万元、60万元;20x6年清算后补缴土地增值税500万元。20x4年至20x6年实现的项目销售收入(不含税)分别为 12 000万元、15 000万元、3 000万元,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45万元、310万元、0万元。该企业20x6年度汇算清缴出现亏损,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没有后续开发项目,拟申请退税。具体计算如下:
    1.20x4年度。
    20x4年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1 100x(12 000+30 000)=440(万元);当年应补充扣除土地增值税税款:440-240-200(万元)。
   调减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200万元,应退税45万元,另形成亏损20万元向以后年度结转。[重新申报调增后应纳税所得额:45+25%-200=-20(万元),因此调整后可留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20万元,应退回已交企业所得税额45万元。]
    2.20x5年度。
    20x5年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1 100x(15 000÷30 000)=550(万元);

 当年应补充扣除土地增值税税款:550-300-250(万元)。
    弥补上年亏损20万元,合计调减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270万元,应退税:270x25%=67.5(万元)。[重新申报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310÷25%-250-20=970(万元),调整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70x25%=242.50(万元),应退税:242.50-310=-67.50(万元)。]
   3.20x6年度。
   20x6年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1 100x(3 000÷30 000)=110(万元);

当年多扣除土地增值税税款:560-110-450(万元)。
   调增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450万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 -400+450=50(万元)。
    调整后应补税:50x25%=12.5(万元)。
    4.累计可退税额计算。
    累计可退税额:45+67.5-12.5=100(万元)。

阅读:480    评论:0

相关评论

0

网站地图 - sitemap.xml - 最新更新 - tag标签

土地增值税网专注土地增值税筹划,房地产税务筹划,2022年土地增值税筹划大全,房产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清算,房产税收筹划案例分享,各种税收筹划方法,北京房地产税务顾问就在土地增值税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6-2022   土地增值税网 https://m.kuaiji8.com/

京ICP备19033996号-3



【电脑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