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方式的一致性进行审核?
2023-03-13 作者:土地增值税网 来源:土地增值税网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文件印发)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各期清算的方式应保持一致。”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清算的方式(包括成本费用确认处理方式、成本费用分摊计算公式、收入确认处理方式以及其他各种处理原则)要保持一致,不得因调节增值额而改变各期清算的方式。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七条规定:“清算审核时,应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是否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不同类型房地产是否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税务机关在审核时,不仅要查阅相关项目批文、规划设计等资料,还要核对清算单位确定的说明、不同期间(不同项目)成本分摊方式的选择等。必要时可以要求纳税人专门说明各期处理的基本情况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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