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2023-03-09 作者:土地增值税网 来源:土地增值税网
审计人员在计算出清算应缴税款后,还要根据政策及申报表计算顺序和逻辑,整理出减免税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相关要点如下:
一是减免税额的确定。减免税额是指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文件规定的减免税额,其中减免性质代码应根据《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填写。根据规定,所有减免税均要注明减免税性质代码,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纳税人同时享受多个减免税政策的应分别填写。因此,审计人员在审核减免税额时,不仅要整理好减免税的相关文件,还要查询相关减免性质代码。
根据目前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3)因城市实施市政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
地产而取得的收人;
(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是已缴税额的确定。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是指项目清算前期已经按政策规定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审计人员要按纳税人已经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的数额填写,并在已缴税清单后附人库税单。
三是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的确定。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减免税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