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预征土地增值税是否包括非直接销售(视同销售)收人?
2022-11-23 作者:土地增值税网 来源:土地增值税网
2022预征土地增值税是否包括非直接销售(视同销售)收人
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人,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站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非直接销售收人主要是指视同销售的转让行为,各地在制定具体政策时,一般都将视同销售收人归人预征的范围,例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8号发布)第十二条、《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修订)第十五条等的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在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当视同转让房地产,并预缴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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